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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學院院長徵求啟事(第二次遴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機電學院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12年7月31日屆滿,特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

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      教育部審定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
  2.     傑出之學術成就,且專長與本學院領域相符者。
  3.     具相當之學術行政能力或經驗者。
  4.     品行端正、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5.     參加遴選時至民國112年7月31日(含)止,年齡未滿62歲者。     

有意應徵機電學院院長候選人者,請於112年5月15日(週一)前將相關表件(中文或英文)送達機電學院。

院長徵求啟事及候選人資料表如附件。

 

附件:

徵求啟事(中文)

徵求啟事(English)

候選人表格(中文)

候選人表格(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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