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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赴陸實習重要通知】學生赴大陸實習應注意事項,及須落實填報登錄平台事宜

今日經國際處通知,教育部114年4月9日來函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如下:

1.大陸委員會於113/6/27起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系所務必提醒師生赴陸交流之風險及挑戰。

2.學生以學校名義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括實習等,除目前須至(1) 「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系統」( 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登錄外,

也須至(2) 「陸生及臺生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進行登錄。

3.「陸生及臺生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

臺」( 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 )

系所須於出國日前一個月前至頁面登錄,並於回國後一個月內至事後登錄頁面回報活動概況,本平台帳號請系所向國際處兩岸交流組授權。

4.鑒於教育部近來嚴格審查赴陸交流活動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倘經教育部審核「陸生及臺生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登錄之資訊,倘不同意極有可能被退件,致禁止赴陸等情事發生。

5.研發處已至本處網頁更新「學生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將以上提醒事項納入表格中,倘有學生仍堅持前往大陸實習,煩請下載最新離校申請表提出申請。

請前往大陸實習的同學,填寫

  1. 「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系統」( 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
  2. 「陸生及臺生研修學分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出國前1個月、出國1個月)

( 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 )

  1. 「學生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

<08-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11404>

<1140416國際處公文_赴陸教育交流應注意事項>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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