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告】108年度本校與國際地區學校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事宜說明
摘要︰
詳如說明
內容︰
一、依據本校與國際地區學校(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及澳洲西雪黎大學)所訂定之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公告徵求108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及澳洲西雪黎大學� �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
二、受理申請時間為:107年10月01日(一)起至107年10月31日(三)下午17:00止,敬邀有興趣之教師自行尋求合作對象,並於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相關申請資料提交至本校校際學術合作線上系統(路徑:校園入口網站→研發系統→校際學術合作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三、計畫補助原則:
- 個別型計畫:為有效分配研究資源,教師如欲同時申請區域內兩案以上之計畫,如皆獲審查通過,國內(包含馬偕紀念醫院、臺北醫學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及國立海洋大學、長庚紀念醫院)及國際(包含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深圳大學、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泰國法政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澳洲西雪黎大學)合作對象各別僅能擇一執行。
- 整合型計畫:同一申請人同時申請兩案以上之整合型計畫,如皆獲審查通過,亦僅能擇一執行。
- 綜上,即教師每人最多可通過執行1件個別型國內地區計畫、1件個別型國際地區計畫及1件整合型計畫。
四、依據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之申請人資格規定,請各教師於提出申請時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及說明(如:SCI、SSCI論文等)以符合本作業要點之規定,故於105年曾申請本校學術研究計畫並獲補助之教師,請務必進線上申請系統提交相關佐證資料;經查核後,未符申請人資格者之申請案,將不予以受理。
五、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分配,本校之補助金額:儀器設備費及經常經費(含研究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各為50%,且設備費與經常費不得流用(人社、管理、設計等3個學院因研究性質考量,可依其需求增加經常費比例至65%);合作機構之經費分配,則依其相關辦法規定。另外,本校就本計畫之管理費編列原則為本校核定補助金額之10%。
六、本補助案核定補助經常費下之人事費不得超過經常費補助額之60%,其他相關事項,敬請依照與各校之作業要點規範提出申請。
七、有關各校計畫作業要點請參閱研發處網頁(http://rnd.ntut.edu.tw/files/11-1005-881-1.php?Lang=zh-tw)。
八、若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校承辦窗口:研發處技術發展組/潘鈺涵小姐(分機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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