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告108年度本校暨長庚紀念醫院學術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期程
摘要︰
公告108年度本校暨長庚紀念醫院學術合作研究計畫將於107年10月1日(一)起至107年10月31日(三)下午17:00止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之教師踴躍申請。
內容︰
一、 依據「臺北科技大學暨長庚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公告徵求108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長庚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
二、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107年10月1日(一)起至107年10月31日(三)下午17:00止,請將相關申請資料提交至本校校際學術合作線上系統(路徑:校園入口網站→研發系統→校際學術合作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三、合作領域:
(一)合作研究之重點方向為跨領域之分子醫學、生物醫學、生物電子、醫學工程、生物資訊、臨床醫學、醫院管理、醫學倫理、轉譯醫學研究等,並鼓勵嘗試性之新研究。
(二)加強人才交流與共同指導研究、舉行成果發表、推廣應用技術、支援教學及共同使用研究設備。
四、 計畫補助原則:
(一)個別型計畫:為有效分配研究資源,教師如欲同時申請區域內兩案以上之計畫,如皆獲審查通過,國內(包含馬偕紀念醫院、長庚紀念醫院、臺北醫學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及國立海洋大學)及國際(包含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深圳大學、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澳洲西雪梨大學)合作對象各別僅能擇一執行。
(二)整合型計畫:同一申請人同時申請兩案以上之整合型計畫,如皆獲審查通過,亦僅能擇一執行。
※即教師1人最多可通過1件個別型國內地區計畫、1件個別型國際地區計畫、1件整合型計畫。
五、 本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相關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一、二,敬請參閱。
六、 依據本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申請人資格規定,請各教師於提出申請時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及說明(如:SCI、SSCI論文等)以符合本作業要點之規定,故於105年曾申請本學術研究計畫並獲補助之教師,請務必進線上申請系統提交相關佐證資料;經查核後,未符申請人資格者之申請案,將不予以受理。
七、 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分配,本校之補助金額:儀器設備費及經常經費(研究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各為50%,且設備費與經常費不得流用(人社、管理、設計等3個學院因研究性質考量與其他學院不同,可依其需求增加經常費比例至65%)。合作機構之經費分配,則依其相關辦法規定。另外,本校就本計畫之管理費編列原則為本校核定補助金額之10%。
八、 本補助案核定補助經常費下之人事費不得超過經常費補助額之60%,其他相關事項,敬請依照本要點規範提出申請。
九、 請欲申請107年校際學術合作案之教師,請務必依本處公告各合作學校受理申請期限內,至本校校際學術線上申請系統申請。
十、 若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可逕洽兩機構之承辦窗口:
(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李婕妤小姐(02-2771-2171分機1424)
(二)長庚紀念醫院行政中心醫學研究發展部 吳尚桓先生(03-3196200分機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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