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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年度本校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期程

摘要︰
公告108年度本校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研究計畫將於107年9月1日(六)起至107年月10月1日(一)止受理申請,敬邀有興趣之教師踴躍申請。


內容︰

一、 依據「臺北科技大學暨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公告徵求108年度臺北科技大學暨馬偕紀念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

二、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107年9月1日(六)起至107年月10月1日(一)下午5時前,請將相關申請資料提交至本校校際學術合作線上系統(路徑:校園入口網站→研發系統→校際學術合作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三、合作領域:相關醫工、生物科技、醫學研究、長照主題等

四、 為有效分配研究資源,教師如欲同時申請區域內兩案以上之計畫,如皆獲審查通過,國內(包含馬偕紀念醫院、長庚紀念醫院、臺北醫學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及國立海洋大學)及國際(包含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深圳大學、泰國先皇技術學院、泰國法政大學、泰國蒙庫國王科技大學、伊朗德黑蘭大學)合作對象各別僅能擇一執行。

五、 本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相關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一、二,敬請參閱。

六、 依據本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申請人資格規定,請各教師於提出申請時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及說明(如:SCI、SSCI論文等)以符合本作業要點之規定,故於105年曾申請本學術研究計畫並獲補助之教師請務必進線上申請系統提交相關佐證資料;經查核後,未符申請人資格者之申請案,將不予以受理。

七、 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分配,本校之補助金額:儀器設備費及經常經費(研究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各為50%,且設備費與經常費不得流用。合作機構之經費分配,則依其相關辦法規定。另外,本校就本計畫之管理費編列原則為本校核定補助金額之10%。人社、管理、設計等3個學院因研究性質與其他學院不同,可依其需求增加經常費比例至65%。

八、 本補助案核定補助經常費下之人事費不得超過經常費補助額之60%,其他相關事項,敬請依照本要點規範提出申請。

九、 請欲申請107年校際學術合作案之教師,請務必依本處公告各合作學校受理申請期限內,至本校校際學術線上申請系統申請。

十、 若有計畫申請相關問題可逕洽兩機構之承辦窗口:

(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 李婕妤小姐(02-2771-2171分機1424)

(二)馬偕紀念醫院淡水醫學研究部 張鳳梅小姐(02-2809-4661分機3061)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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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研究發展處
姓名︰李婕妤
E-mail︰trista@ntut.edu.tw
校內分機︰1424
訊息類別︰業務公告
首頁連結︰https://nportal.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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