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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師生研究論文獎勵辦法」即日起受理申請,逾時不受理。

  1. 申請人請於8月15日前向所屬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2. 各系(所)應於9月28日前將各申請表及學術評審會議記錄(電子檔與紙本)送交研發處
  3.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 單一論文教師僅能「師生研究論文獎勵」或「高品質論文獎勵」擇一申請獎勵
    2. 文件未備齊者,一律退件,恕不接受補件與修正,敬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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