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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所學程修畢證書,申請期間自107年5月21日起至6月15日止

學生修畢「跨系所學程」所需科目與學分,應於畢業當學期提出申請,申請期間自107年5月21日起至6月15日止。(註:跨系所學程無須事先登記,採修畢後審核。

申請流程:填妥(A)學程證書申請表,檢附(B)歷年成績單→送至教務處課務組羅小姐收件(分機#1109)。

申請表可連結至下方網址下載
https://tinyurl.com/yczl3vmo

或請至→教務處網頁左方攔→學生學習→跨領域學習相關規範→跨系所學程→「落實教學創新」網站→上排選單「跨系所學程」→學程證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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