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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本(106-2)學期申請時間至107年5月30日止

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對象為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本校「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實施要點」所列之外語能力檢定考試,含英語、日語、德語、法語及西語等5類語言能力檢測,獎勵級數分為三級,檢測種類、各級數通過標準及獎勵金額請至「教務處網站/相關規範」查詢。

申請時間:本(106-2)學期截止日為107年5月30日。

申請程序:學生填妥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並檢附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本人金融帳戶存簿封面影本,於規定期限前送至各學制教務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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