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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獎勵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助金」,自即日起至100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一、 依 [財團法人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文教基金會] 獎助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 本次受理申請者為 99年1月1日至 99年12月31日期間,以本校大學生身份取得技能檢定專業證照者。

三、 申請表可至本校校友聯絡中心網頁http://www.alc.ntut.edu.tw/files/15-1015-19716,c140-1.php 下載。

四、填妥後請送 << 行政大樓四樓校友聯絡中心 >>

五、聯絡人:鄭如純(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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