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百週年校慶卓越校友暨傑出企業校友」遴選辦法及推薦表格

母校創建至今即將百週年,不但為台灣工業教育及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而且培育無數工業精英,可謂是台灣經濟起飛的重要力量。今為擴大慶祝百週年校慶,回顧母校百年來的發展歷程及宣揚永續發展、創造卓越未來之願景,特訂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百週年校慶專輯」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卓越校友

一、推薦條件: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得被推薦為卓越校友候選人。

1. 獲母校歷年選出之傑出校友。

2. 對國家、社會、母校、校友會或其它公益團體,有重大貢獻並可提出實

質佐證資料。

3. 擔任或曾擔任中央政府部門次長級以上或各縣市政府副縣市長級以上。

4. 擔任或曾擔任國內外民意代表。

5. 擔任或曾擔任大專校院副校長以上。

6. 曾榮獲母校榮譽教授榮銜。

7. 在國內外學術界領域或其它各專業領域有傑出成就及卓越貢獻,並可提出實質佐證資料。

二、推薦方式:

1. 經各地區校友會推薦並經由正式會議通過。

2. 經各系(所)或各系(所)系友會推薦並經由正式會議通過。

推薦單位應檢附候選人下列相關資料:

1. 卓越校友選拔推薦表(推薦表由校友聯絡中心提供)。

2. 推薦單位之相關會議紀錄影本,並由推薦單位主管具名推薦函乙紙。

3. 傑出事蹟之佐證資料。

 

傑出企業校友

一、推薦條件:凡本校校友之企業團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得被推薦為傑出企業校友候選人。

1. 現任或曾任歷年來名列天下雜誌千大製造業、五百大服務業或百大金融

業,總經理級以上之主管或負責人。

2. 歷年捐資母校興學並對母校校園建設及發展有實質貢獻。

3. 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或知名品牌之公司行號為主要經營者。

4. 對企業有重要貢獻的經營者。

 

二、推薦方式:

1. 經各地區校友會推薦並經由正式會議通過。

2. 經各系(所)或各系(所)系友會推薦並經由正式會議通過。

3. 母校研發處、研發總中心推薦並經由正式會議通過。

推薦單位應檢附候選人下列相關資料:

1. 傑出企業校友選拔推薦表(推薦表由校友聯絡中心提供)。

2. 推薦單位之相關會議紀錄影本,並由推薦單位主管具名推薦函乙紙。

3. 傑出企業事蹟之佐證資料。

 

三、遴選委員會之組成:由校友會全國總會理事長、會館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並同各地區校友會團體推派之委員各一人暨母校校長指派之校方代表三人組成。

四、遴選方式:遴選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方得開會。出席委員以無記名投票,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為傑出企業校友/卓越校友。

五、經遴選委員會遴選出之卓越校友及傑出企業校友,經採訪口述後,得編篡成卓越校友專輯及傑出企業校友專輯,並收錄於圖書館及校史館。

詳細資料http://www.alc.ntut.edu.tw/files/15-1015-15715,c4081-1.php

 

瀏覽數:
登入成功